發(fā)布時間:2017/10/31 8:43:21 信息來源:南寧軌道地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次數(shù):39140
碧翠園B組團農貿市場招租項目公告
項目編號 |
GXCQJY17-272 |
項目名稱 |
南寧市友誼路西二里19號碧翠園B組團農貿市場整體公開招租 |
掛牌日期 |
2017年10月31日- 2017年11月13日 |
招租底價 |
人民幣36萬元/年 |
出租標的情況 |
出租方 |
廣西中房置業(yè)有限責任公司 |
所在地區(qū) |
南寧市江南經開區(q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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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情況 |
本次公開整體招租標的農貿市場位于友誼路西二里19號碧翠園B組團B1至B5號樓地下二層內,總參考建筑面積為1990.03㎡,2015年建成,鋼混結構,外墻為涂料,室內為毛坯, 水電設施到位,屬廣西中房置業(yè)有限責任公司管理。
特別提示: 1、以上標的僅接受整體承租,按現(xiàn)狀出租,不包括場地內的設備及設施,競租人應實地查看了解房屋、土地的現(xiàn)狀及相關費用。競租人一經辦理競租報名手續(xù),即視為其對標的現(xiàn)狀無異議,并對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認可,且承諾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風險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擔。 2、上述標的租期五年,無轉讓費。年租金從次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的年租金標準上遞增5%。 3、經營范圍:優(yōu)先考慮海鮮(活鮮冰鮮)、海產干品、制品批零及加工餐飲。 4、不允許經營與南城百貨超市相同、相近、相似經營范圍的商業(yè)。 5、租金每半年結算一次,自《租賃合同》生效之日起5日內需向出租方交納首期租金,并交納合同租賃保證金(含水電押金)壹拾萬元整,給予承租方自場地交付之日起兩個月安裝調試免租期;承租方應于每期第1個月前5個工作日作為交納租金時間,以轉賬方式交納租金,雙方依照各自課稅主體責任承擔繳納應繳稅金的義務。合同期滿后無違約行為的,合同期滿20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合同租賃保證金(含水電押金)。 6、承租方應按期繳納租金,如不能按約定時間繳納的,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出租方申請并獲批。否則,每逾期1日,承租方按當期未交租金的5‰向出租方支付滯納金,逾期超1個月的,出租方有權終止協(xié)議。 7、承租方應仔細閱讀租賃合同條款,并認可條款全部內容后方可報名參與競價。 8、承租方自《租賃合同》生效之日起5日內需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納裝飾裝修保證金,標準為80元/平方米×建筑面積,但每次繳納的裝飾裝修保證金不得低于5000元。裝修完成后,經出租方工程人員確認無影響建筑結構、無違約行為的,于20個工作日內按票據(jù)原件將保證金全額(不計息)退還。 9、租賃期間,承租方不得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項目。 10、租賃期間,禁止轉租。 11、根據(jù)《租賃合同》約定的租賃起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,出租方騰空標的,按現(xiàn)狀(不包括場地內的設備及設施)將標的交付承租方。移交時限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個月。 標的詳細信息可到廣西聯(lián)合產權交易所(以下簡稱“交易所”)查閱。 |
競租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|
1、本項目僅作為整體出租,不接受聯(lián)合或混合投標,一經查實取消投標及中標資格。 |
2、競租人必須是依法在中國境內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或法人,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及對應的證件,如衛(wèi)生許可證、健康證等,并嚴格遵照國家和衛(wèi)生部門規(guī)定的《食品衛(wèi)生法》《農貿市場管理辦法》等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條例規(guī)定的經營管理要求,保證經營商品的衛(wèi)生安全,保證經營場所的管理質量達到市相關考核標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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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應具有三年及以上承辦農貿市場的資質和經驗,財務狀況良好,企業(yè)或機構注冊資本金在80萬元以上(含80萬元),個人承租的提供50萬的銀行存款證明(定存至開標日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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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競租人實行自主經營、自負盈虧,市場經營項目及管理服務人員均由其自行招聘和承擔相關費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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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競租人中標后通過簽訂合同的形式取得該市場的經營權和使用權,該市場以及附屬的一切設施設備所有權均為中房公司所有,運行維護的費用均由承租方負擔。本項目禁止轉讓和變相轉讓,杜絕轉借資質或掛靠資質投標,凡在登記注冊過程中出現(xiàn)標的舉辦者或出資人與承租方不一致的情況均屬轉讓和變更行為,一經查實取消承租資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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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競租人需要交納 10萬元的競租保證金。 |
對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|
1、承租方需在完成網(wǎng)絡競價后2個工作日內簽訂《成交確認書》,同時應向廣西聯(lián)合產權交易所交納第一年計租期首月月租金的50%作為產權交易服務費(此費用為一次性收取,承租方交納的競租保證金優(yōu)先轉為產權交易服務費,競租保證金不足以交納產權交易服務費的,須補足余款)。 |
2、承租方簽訂《成交確認書》后2個工作日內,與出租方簽訂《租賃合同》(詳見附件),并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第一年首期租金、合同履約擔保金(含水電押金)和裝飾裝修保證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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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租賃期間相關的水電費、衛(wèi)生費、物業(yè)管理費及其它有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向有關管理部門按時繳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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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資產承租方不得在該資產內從事非法經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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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資產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經營所需的一切證照以及設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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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資產消防安全由承租方負責。 |
交易方式 |
掛牌公告期滿,報名截止。公開征集只產生一個競租人,由交易所通知該競租人簽收《成交通知》,并按掛牌價及掛牌條件直接與出租方簽訂《租賃合同》;征集產生二個或二個以上競租人的,則以網(wǎng)絡競價方式組織交易。 |
競租申請方式 |
一、競租人應在掛牌公告期內,向交易所提交《競租申請與承諾書》及相關材料,并向交易所足額交納競租保證金(以到達交易所指定的賬戶時間為準,競租保證金不計利息)。交易所在收到相關材料時當場予以審核,并現(xiàn)場通知競租人是否符合相關要求。 二、對符合要求的競租人,交易所在掛牌公告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,統(tǒng)一核對競租保證金的到賬情況。在上述核對工作完成后: 1、對按時足額交納競租保證金的競租人,交易所通知競租人具有競租資格,并進入交易程序。 2、對未按時或未足額交納競租保證金的競租人,交易所向其發(fā)出通知,連同其所提供的資料及交納的保證金退回申請人。 |
競租申請所需提交的材料 |
1、《競租申請與承諾書》(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)。 2、競租人為自然人的,應提供居民身份證、50萬元銀行存款證明。 3、競租人為法人、個體商戶的,應該提供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、法人代表身份證等合法資格證明文件。 4、意向承租方應提供具備承辦農貿市場的資質和經驗證明文件,如衛(wèi)生許可證、健康證等。 5、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。 6、競租保證金交款憑證。 7、掛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。 注:除授權委托書提交原件外,以上所需證件均須核對原件,提交加蓋公章的復印件。 |
競租保證金處置方式 |
交納賬戶 |
單位名稱:廣西聯(lián)合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 |
賬 號: 8000 9800 3755 66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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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戶銀行:廣西北部灣銀行南寧市南湖支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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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納時間和方式 |
1、符合要求的競租人應在掛牌公告規(guī)定的時間內,向交易所足額交納競租保證金(交款用途上須注明:“GXCQJY17-272項目保證金”)。 2、未成交的競租人的競租保證金由交易所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路予以退回(不計利息)。 3、承租方拒絕簽署《成交通知》、《成交確認書》、《租賃合同》、以及其他相關文件的,競租保證金不予退回,由交易所優(yōu)先扣除產權交易服務費后,余額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出租方。 |
聯(lián)系方式 |
交易場所 |
廣西聯(lián)合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 |
地址 |
1、廣西南寧市青秀區(qū)朱槿路16號菲律賓園·金菲豪園2號樓南寧金融大廈2樓 2、廣西南寧市江南區(qū)沙井大道56號華南城2號廣場五層 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A區(qū)(東一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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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負責人 及其聯(lián)系電話 |
彭先生0771-583733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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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(yè)務咨詢或項目報名 聯(lián)系電話 |
0771-5853262、2856762 |